繼節能“領跑者”制度后,又一“領跑者”制度緊隨而至。2015年6月25日,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四大部委聯合發布關於印發《環保“領跑者”制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的通知。
與節能“領跑者”制度類似,環保“領跑者”制度實施的基本思路也是採取企業自願申請模式,通過制定環保“領跑者”指標、發布環保“領跑者”名單的模式,對環保“領跑者”給予適當政策激勵,以倡導綠色生產和綠色消費。
有業內人士對《電器》記者分析,從目前發布的《實施方案》來看,它僅是框架性文件,內容比較籠統,目前還沒有入圍產品目錄及評選標准的消息,后期如果涉及具體產品的制度實施,肯定會有配合的細則發布。
從《實施方案》中規定的產品環保水平須達到《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標准這一基本要求中,《電器》記者解讀出,能夠入圍的家電僅可能是冰箱、空調、洗衣機、吸塵器、太陽能熱水器。因為目前《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近百項產品的系列標准中,涉及家電的標准僅有5項,即HJ/T 236-2006《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家用制冷器具》、HJ 2535-2013《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房間空氣調節器》、HJ 2514-2012《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吸塵器》、HJ/T 308-2006《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家用電動洗衣機》、HJ/T 363-2007《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
此外,《電器》記者還注意到,若是以《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系列標准作為該制度准入評定要求,也存在問題。家電《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系列標准要求多是針對能效、噪聲、產品可回收利用率等內容,但有些指標因多年未修訂,與現行的強制性產品能效標准水平有所脫節。例如,HJ/T 308-2006《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家用電動洗衣機》中對滾筒洗衣機能效水平的要求,僅相當於GB 12021.4-2013《電動洗衣機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級》中能效4級和5級的要求,這僅是產品進入市場的能效入門級別。因此,針對每個產品制定具體的入圍標准是有關部門未來要重點考慮的問題。
除了產品符合《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環保“領跑者”制度其他的基本要求包括推行綠色供應鏈環境管理,注重產品環境友好設計,採用高效的清潔生產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清潔生產水平,全生命周期污染排放較低;產品為量產的定型產品,性能優良,達到產品質量標准要求,近一年內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中,該品牌產品無不合格;生產企業為中國大陸境內合法的獨立法人,具備完備的質量管理體系、健全的供應體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務能力,承諾“領跑者”產品在主流銷售渠道正常供貨。
此外,《實施方案》還指出,環保“領跑者”遴選和發布工作將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每年遴選和發布一次。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提出擬開展環保“領跑者”產品名錄,並將具體要求在公眾媒體上公開。企業在規定期限內自願申報,按照專家評審、社會公示等方式確定環保“領跑者”名單。入圍產品的生產企業可在產品明顯位置或包裝上使用環保“領跑者”標志,在品牌宣傳、產品營銷中使用環保“領跑者”標志。
對於環保“領跑者”的激勵政策,《實施方案》中寫明,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激勵政策,給予環保“領跑者”名譽獎勵和適當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