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排汙染物,陜西鹹陽一家企業被處以20萬元的罰款,可企業拒不整改及繳納罰款,79天後這筆罰款飆升至1580萬元。這是陜西省根據今年新實施的《環保法》開出按日計罰的首張“天價罰單”。被稱為“史上最嚴環保法”的新《環保法》於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增“按日計罰”的制度,即對持續性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按日、連續的罰款。此前,法律規定的針對環境違法的罰款,是一個定數,數額往往也不大,不少企業因而怠於治汙。“按日計罰”的實施意味著,非法偷排、超標排放等行為,違法的時間越久,罰款的數額越大。
新聞中,違法企業接到環保部門的處罰決定後,居然拒不執行,這是對環保執法的藐視與挑戰。環保部門依法對該企業加大罰款力度,罰款金額飆升79倍,這是新《環保法》在實踐中的切實運用,也是環保執法動真格的體現。1580萬元的“天價罰單”也確實具有震撼力與威懾力,對於長期受環境汙染困擾的民眾而言,這是一件令人解氣的好事。環保袋
但我們顯然也不能過於樂觀。還有一些問題有必要弄清——在企業拒不整改的79天之內,環保部門做了哪些事情?據悉,環保部門在20萬罰單開出30多天後,對企業進行了第一次複查,發現該企業拒絕整改,當時就將20萬的罰單提升至740萬。時隔30多天,又進行第二次複查,發現該企業依然故我,這下新賬老賬一起算,開出了1580萬的罰單。
然而,從20萬到740萬再到1580萬,罰單雖然水漲船高,無奈違法企業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就是不繳納罰款。如果企業始終不整改也不認罰,難道環保部門就這樣無休止地罰下去嗎?在無法執行的前提下,罰單即使開到上億又有何意義呢?顯然,簡單地執行新《環保法》,難以達到減少汙染的目的,這正是罰款不斷飆升給人留下的憂慮。
事實上,新《環保法》的威力不僅僅在於罰款,還規定了“對情節嚴重的環境違法行為適用行政拘留”。相關企業在多次複查後仍不整改的做法,應認定為“情節嚴重的環境違法行為”,環保部門完全可以與公安部門聯合執法,對相關責任人采取最嚴厲的行政處罰手段。只有將罰款與其他行政手段結合起來、妥善運用,才能最有效地打擊汙染企業,提升違法成本,倒逼違法企業及時糾正汙染行為。這需要執法智慧,更需要執法決心。